商学院business school
English 学校官网 搜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教学与科研 -- 专业学位 -- 通知公告 -- 正文

【学位通知】关于2023年MBA秋季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7   点击量: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关于每年开展两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社科[2021]大学位字9号),现将2023年MBA秋季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3年9月8日前,已经通过论文开题,且申请参加秋季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需提交“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下载地址

在中心网站“学位管理”栏下的“学位文件”进行下载《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答辩资格审查表》)。

(二)填表要求

1.《答辩资格审查表》中,“院系和所在院系”只能填写“商学院”。

2.“专业学位类别”填写“工商管理”。

3.“研究方向”根据确定的专业方向填写“金融与财务”,或“战略管理”,或“创业与创投”。

4.“导师姓名及职称”填写校内导师姓名及职称,如“张三-教授”,或“李四-副教授”,不能填写其它字样。

5.“论文题目”,应与学位论文最终题目保持一致,请同学们与导师商议、斟酌后认真填写。

6.“答辩资格审查表”由申请人个人填写,内容必须充实、完整。

7.“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由各申请人联系校内导师完成。

8.《答辩资格审查表》纸质版材料中的校内导师和学生本人签名处均须手写签名(注:不能直接打印或电子签名)。

9.学位申请人须完成第1页“答辩资格申请表”下方的签名。

(三)答辩资格审查表提交要求和方式

1. 2023年9月8日前,须将《答辩资格审查表》纸质版材料(含个人和校内导师签名需是手写签字),并提交至望京校区行政楼308室(注:A4纸需正反面打印,不超过2页)。

2.如未在2023年9月8日前,将个人纸质版《答辩资格审查表》提交至MBA教学管理部,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2023年MBA秋季学位论文答辩,逾期不再接收。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导师姓名及职称”以及“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中所指的导师,均指校内导师姓名和职称,不填特聘导师。职称除“教授、副教授”外,不能填写其它字样。如有填错,不予收取。

2.“申请报告”和“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需要认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报告字数不少于200字;“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字数不少于100字。

3.导师或学生在外地的,请安排好时间以及导师签字事宜,纸质版所有导师和学生本人签名均须为手写签字。

4. 2023年MBA学位秋季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如部分学生没有进行中期考核、论文中期检查等工作,在申请报告中可以忽略这两点的要求。

5.一旦发现有学生或者他人代替导师签字的,该生的《答辩资格审查表》视为不合格,并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2023年9月8日前,参加秋季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需将用于查重的电子版论文发送至学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mba-xwgl@cass.org.cn,论文格式应为Word格式。论文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学号-作者-论文题目—专业-校内导师”,(例:S2021113001-张三-中国经济发展研究-工商管理-李四)。(注:不要有空格,否则,知网识别不出作者姓名,无法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

三、申请论文补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不需要提交《答辩资格审查表》以及用于初检的论文,直接进入最后的论文答辩环节。关于秋季答辩具体时间安排,请及时关注中心网站通知。

若有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致电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10-69386176。

商学院MBA教学管理部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