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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25   点击量:

  为了做好商学院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程序。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商学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商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一、参加复试的基本条件

  商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的相关要求。硕士研究生不允许破格复试录取。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得低于教育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成绩要求。

  商学院各专业将根据本专业生源情况、培养要求上调分数线,除成绩要求之外,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二、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专业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1.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专业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考生务必诚信应考,提交资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各专业审核过程中对考生资料有疑问,可以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各专业将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专项计划和享受加分政策、照顾政策的考生均应向商学院各专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信息通知方式

  商学院各专业将自行组织本专业相关复试工作。各专业以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方式

  2023年商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商学院、社科MBA官网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和地点

  商学院复试工作于3月24日启动,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各专业须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5.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上线生源不足的除外),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复试比例。

  6.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和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100*60%+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100*40%

  复试成绩不合格(合格线为复试总成绩的60%)者不予录取。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应按照学院的要求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并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进行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公布时间:各专业复试结束后在商学院官网公示考生复试结果,全部复试结束后在商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待录取考生名单。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社科大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三、调剂

  1.没有进入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以及复试后未录取的上线考生,应通过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尽快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2.外单位调剂到我校商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3.调剂考生的复试考核方式、流程等参照此方案执行。

  四、监督电话及考生咨询电话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8136022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商学院各专业招生咨询电话:

  会计学和企业管理:68016879

  旅游管理:65268038

  技术经济及管理:85195705

  人力资源管理:69386181、69386205

  MBA: 69386181、69386205

  会计专硕:69386181、69386205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网址: https://bs.ucass.edu.cn/

  MBA网址:www.mbacss.cn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