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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

2021年学术型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30   点击量:


一、组织管理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不少于三人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二、硕士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低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的相关要求,不允许破格复试录取。

三、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1.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我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

我院对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院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应予配合,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我院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均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定于4月上旬启动,目前不具备组织现场复试的条件,具体时间安排见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复试通知。

3.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4.复试考核方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北京市疫情防控需要,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网络远程面试拟采用研招网远程面试平台(腾讯会议备用),使用说明另行告知,测试安排请按照我院通知要求进行。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

5.面试主要内容

复试工作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般应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两大基本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大学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情况;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听说能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网络远程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总分20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50分。复试总分为250分,合格线为15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250分)之和。

7.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照我院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5)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大纲、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以上(1)(2)(3)项为必须项,(4)(5)项由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因疫情等特殊影响无法提交应向院系说明情况。

8.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应按照我院的要求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并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入学体检中完成,体检不合格者,按要求取消入学资格。

四、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公布时间: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于复试前公布;复试结果于复试结束后公布。

公布网址或地点:商学院网站:https://mbs.ucass.edu.cn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举报邮箱:yishh@cass.org.cn 

监督电话:010-65265030

通讯地址: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咨询电话:010-65268038        电子邮箱:linmiaobj@163.com

六、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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