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简章及相关工作安排,我院2022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人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2022年博士入学)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特殊行业、特殊岗位具有相当学术研究成果的可向学校招生办提交申请);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硕士申请人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的规定;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部队有关规定办理。
(二)外语水平
原则上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各专业方向可接收申请的外国语语种参见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1.英语: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25分(含)以上;
(2)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50(含)以上;
(3)GRE 成绩310分(含)以上;
(4)TOEFL(IBT)成绩90(含)以上;
(5)雅思(A 类)成绩6.0分(含)以上;
(6)GMAT成绩640分及以上;
(7)英语专业考试(TEM)四级或八级合格;
(8)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5合格;
2.俄语:
(1)专业俄语四级或八级合格;
(2)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B2及以上。
3.日语:
(1)专业日语四级或八级合格;
(2)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2、N1。
4.德语:
(1)专业德语四级或八级合格;
(2)德福(TestDaF)16 分(含)以上;
(3)德国高校外国申请者入学德语考试(DSH) 2 级及以上。
5.法语:
(1)专业法语四级或八级合格 ;
(2)法文水平考试(TCF)或法语水平考试(TEF)B2 级;
(3)DELF/DAF达到C1级。
6.其他小语种: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
7.具有相应外国语专业本科学历或在以相应外国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三)科研水平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文章或公开出版著作者优先。
二、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我院博士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2年度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报名及交费,“考核方式”须选择“申请-考核”。
(二)提交材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我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应将所有报考材料于2022年2月20日前送交或通过EMS或顺丰速运邮寄至商学院(邮寄时间以当地受理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切勿单篇邮寄,以免遗失。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厂胡同一号科研楼823林老师收。(邮编:100006,联系电话:010-65268038)
提交材料内容如下: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此表为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填写,申请者须在相应栏目签字确认)。
2.《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见社科大公告)。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由申请者学校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复印件(由申请者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的证明信,录取后在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选取符合报考条件的、能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一项或两项证明材料即可)。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初稿或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海外获得硕士学位且没有毕业论文的申请考生可用其他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代替)。
7.代表作:提供1-3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个人最高研究水平的学术成果(非硕士论文),包括并不仅限于以独立作者或合作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或未发表的论文、报告、专著等学术成果。正式发表的论文需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和正文全文的扫描件。
8.科研经历:填写科研情况一览表,参见附件1。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和研究计划(参见附件3,6000-8000字为宜)。
10.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内容如下:“我承诺,我提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可信,所有复印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如有材料不真实情形,我自愿承担所有后果。”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1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还必须提交相关材料。
12.综合考核后拟录取者须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特别提示:
1.7、8、9项须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nmiaobj@163.com(注明姓名、专业);
2.考生在提交给商学院的报名材料信封上须注明“2022年商学院博士报考”字样,并注明本人的姓名及报考专业。考生向商学院提交的书面材料复印件必须真实。
3.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如发现申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及开除学籍等)。
(三)材料审查
考生递交报名材料后,首先由商学院结合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和所有纸质报名材料,对照相应申请条件和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审后,商学院将根据考生所申请学科专业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集体审核和综合评价,并给出评价结果。最终根据审查及评价结果并结合专业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考生名单并公示。未进入考核名单的考生终止申请考核程序。
(四)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安排及地点
(1)考核时间及安排
将于2022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届时请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官网https://bs.ucass.edu.cn/)。
(2)考核地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北京市东城区东厂胡同一号科研楼)。
(3)考核方式
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三方面。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视疫情防控要求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专业笔试:我院安排一门专业综合科目笔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
序号 |
专业 |
笔试科目 |
1 |
财政学 |
财政学综合 |
2 |
金融学 |
金融学综合 |
3 |
产业经济学 |
产业经济学综合 |
4 |
国际贸易学 |
国际贸易学综合 |
5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综合 |
6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综合 |
外语考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
外语笔试:我院根据专业需要安排专业外国语笔试,考查学生外语基础能力或者掌握外文专业术语、阅读外文专业文献等方面能力。总分50分,30分合格。
外语面试:考核申请者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总分50分,30分合格。
综合素质面试:全面考查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参考申请者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总分100分,60分合格。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申请者必选),同等学力申请者须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和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高等数学、专业课)。加试科目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在考核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各项考核成绩均合格者,将各项考核成绩加总,依总成绩按研究方向高低排列拟录取顺序。
2.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拟录取程序
商学院考核小组将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结合招生计划,确定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经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考生的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类别
“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原则上应全脱产学习,就业形式15%为定向就业、85%为非定向就业。学习年限、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与其他博士研究生相同。
三、学制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如提前修满学分、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批准可提前1年毕业。基本学习年限结束尚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2学年,延长学习期间需缴纳学费,学校不安排住宿。
四、其他
(一) 确定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无法按期转入档案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申请者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应该签订并提交申请者、定向就业单位、培养单位三方协议书,无法按时提交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我院会及时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在2022年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1065268038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厂胡同一号科研楼823 邮编:100006
邮箱:linmiaobj@163.com
附件1 专家推荐书
附件2 商学院科研情况一览表
附件3 研究计划书
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